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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融学院“五四”创先争优评选办法
文章来源: 作者: 发布时间:2010-03-28 00:00 点击数:

一、评选条件

(一)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

1.热爱党 ,热爱祖国 ,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 政策 ,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活动,有一定的思想理论水平。

2.关心团的建设 ,思想活跃 ,有开拓创新意识 ,有勤奋忘我的精神和高度的责任感 ;顾全大局,甘于奉献 ;带动团员青年为支部的工作做出较大贡献。

3.有较高的道德修养和思想觉悟 ,热爱班级 ,关心集体 ,助人为乐 ,团结同学 ,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威信。

4.各科成绩均在良好以上 ,德智体美全面发展。

(二)优秀团员评选条件

1.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各项政治活动 ,思想积极要求进步。

2.积极参加校、院系、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 ,团员意识强;关心和团结同学 ,助人为乐 ,作风正派。

3.严格遵守校、院系、班级的有关规定 ,各项工作和活动都走在一般同学前列 ,支持和协助支部同学做好班级各项工作。

4.学习成绩在良好以上。

二、评选程序及名额

1.优秀团员、优秀团干部的评选在参照班级民主评议,听取班级团支部和团委、学生会推荐意见的基础上,由金融学院团委办公室审核评定。

2.优秀团干部按学生人数2%的比例评选。

3.优秀团员按学生人数4%的比例评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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